奥康国际(603001)预处罚下发,将面临投资者索赔

2024-05-15 16:27已围观

  2024年4月29日晚,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奥康(维权)”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浙江证监局拟对ST奥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2年4月26日-2023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6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ST奥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先生于 2024年3月1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08 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0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王振滔先生立案。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2 号),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ST奥康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奥康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2年4月26日-2023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6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ST奥康预处罚下发,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ST奥康:于2022年4月26日-2023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6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ST奥康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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