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年化超10%固定收益、挪用基金财产等私募河北建邦被撤销登记

2024-03-16 17:48已围观

  每经记者 李蕾    每经编辑 肖芮冬    

  严监管的信号还在持续释放。

  3月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官网又公布了对私募基金及其高管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河北建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邦)因存在未备案基金产品、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支付固定收益、挪用基金财产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受到纪律处分。不仅该机构被取消会员资格并撤销管理人登记,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罗凤燕也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河北建邦有多项违规操作,例如与投资者签订协议,约定向其按照年化11%或12%的利率支付固定收益;挪用股权基金的基金财产,转入基金管理人董事长的个人账户,用于公司经营、个人消费、购买股票等,因此受到严厉处罚。

  取消董事长从业资格

  继此前一口气发布9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后,中基协再次出手,公布了对河北建邦及其高管的处罚。

  根据纪律处分决定书,河北建邦涉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存在未备案基金产品。日照建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照建泰)是河北建邦旗下的一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018年9月成立,募集资金并对外投资,但未在中基协备案。二是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处分决定显示,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河北建邦通过日照建泰向投资额不足100万元的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三是向投资者承诺支付固定收益。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日照建泰与投资者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按照年化11%或12%的利率支付固定收益。四是挪用基金财产。

  日照建泰合伙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为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和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但该基金于2019年6月至2022年3月向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长罗凤燕个人账户净转出662.17万元,罗凤燕则将前述资金用于河北建邦公司经营、个人消费、购买股票等事项。

  另外,建诚(镇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镇江建诚)是河北建邦旗下的另一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合伙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为股权投资。但2021年7月至10月,镇江建诚向日照建泰转款358.4万元,上述变更资金用途也未经投资者同意。

  据此,中基协认为河北建邦的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撤销管理人登记,同时取消罗凤燕基金从业资格。

  严监管信号持续释放

  根据中基协备案信息和天眼查数据,河北建邦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一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注销时,该机构未在系统提交清算的产品有7只,仅有1只产品已清算,当然还有部分产品如纪律处分决定书中提到的未备案。

  根据其官网信息,河北建邦管理各类股权基金累计资产规模25亿元,累计交易额近80亿元。

  早在2022年底,河北证监局就发布了对河北建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机构涉嫌违法违规,监管决定对河北建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对罗凤燕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此次中基协又直接撤销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取消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从业资格。

  事实上,2024年以来私募基金行业“扶优限劣”态势持续升级,监管部门对违规私募机构的管理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严监管信号在持续释放。

  此前,中基协一次性公布了9份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年以来发布的纪律处分更是已经超过60份;在出清“伪私募”“乱私募”方面,截至2月底,年内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超过490家,进一步体现了“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和防范金融风险的监管要求。

  2月28日,由于上海维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未按规定申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违反交易所交易限额制度,在股指期货多个品种上超交易限额交易,中金所对其实施了纪律处分。在公告中,中金所表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严守监管主责主业,持续加强市场一线监管,坚决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严厉打击以不正当手段规避交易监管、违反市场“三公”原则、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和“零容忍”高压态势。同时,提醒投资者依法合规交易,共同维护金融期货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随后也在答记者问中指出,证监会始终坚持严的监管主基调,下一步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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