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怎么筹划降税效果俱佳?

2020-07-01 11:41已围观
个人独资企业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交个人经营所得税,并且个人经营所得税还能够核定征收的优势让众多企业倾慕,那交完个税、增值税和附加税后,剩余利润分配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的通知》(财税〔〕91号)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上述政策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解析:
上海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范围:软件开发(税负6%)、软件销售(税负13%),业务量大、进项少、税负沉重,针对企业的两部分业务将其拆分为两家公司,分别入驻税收园区:
方案一:以分公司的形式入驻园区,将软件销售的业务全部分包到分公司,分公司独立核算所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然后享受税收上的财政扶持,增值税返还纳税额地方留存部分40%-80%,企业所得税返还纳税额地方留存部分的40%-80%。
方案二: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在园区作为服务商,将软件开发的部分业务到个人独资企业,让个人独资去承担交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缴纳个税、增值税和附加税。入驻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个税享受核定征收税率在0.5%-2.19%之间。
假设上海XX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下称A公司),预计年利润为万元,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称B企业),将A公司的450万的业务分包到B企业,具体节税效果比较如下:
分析:不管B企业为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与A公司发生有业务后,都可以开专票用于A公司抵扣,等于是A公司少交了部分增值税,而由B企业缴纳了,所以B企业年营业额450万,实际承担的个税税额9.32万,增值税税额4.46万,附加税税额0.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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