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延长4年
2020-04-26 16:06已围观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搜索
广告位
图文推荐
- 日本7月核心价格上涨,日银
=$bqsr['classname']?>2024-10-21
- 证监会4份处罚书还原荣盛石
=$bqsr['classname']?>2024-10-20
- 经济十强省上半年挑起大梁
=$bqsr['classname']?>2024-10-20
- 天气恶劣来“背锅”?啤酒
=$bqsr['classname']?>2024-10-20
- 美媒反思:“对华关税壁垒
=$bqsr['classname']?>2024-10-20
标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