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降

2020-04-17 09:11已围观

【三部门: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降】三部门下发通知,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降,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贷款利率上限由不超过LPR+300BP下降为LPR+250BP,中、西部地区由不超过LPR+200BP下降为LPR+150BP,东部地区由不超过LPR+100BP下降为不超过LPR+50BP。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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