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中国被罚超8700万元 因违反《反垄断法》

2020-01-03 10:38已围观

讯   因违反《反垄断法》,丰田中国被罚8761.3万元。

2019年12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丰田中国 )垄断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内容显示: 原江苏省物价局于2017年12月对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2019年12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事件发生上一年度(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即8761.3万元罚款。

决定书中指出: 当事人( 丰田中国)与经销商处于雷克萨斯汽车销售链条的不同环节,各自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经销商为当事人交易相对人。当事人统一经销商网络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属于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综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考虑到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承认存在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主动整改,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上一年度(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即87,613,05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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