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控股股东刘振国因违规减持被通报批评

2024-10-08 08:22已围观

8月21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刘振国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交所称,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刘振国因违规减持被通报批评。

▲深交所公告截图▲深交所公告截图

深交所公告称,经查明,刘振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前期,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城乡”)通过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以及要约收购等方式成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控股股东,根据相关交易安排,刘振国将所持碧水源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中国城乡。2022年9月15日,碧水源披露的《关于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以下简称《要约结果公告》)明确,“本次要约前部分股东已表决权委托至中国城乡的股份部分也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执行”,前述股份即为刘振国在2022年9月15日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3年8月18日,碧水源披露公告显示,刘振国所持的40,868,884股碧水源股份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出,占碧水源总股本的1.13%,涉及金额2.18亿元,相关股份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过户。前述被动减持行为发生在中国城乡收购完成后十八个月内,违反了《要约结果公告》中关于刘振国所持股份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承诺。

刘振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8.6.1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2.4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刘振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刘振国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文章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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