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将于本月27日在广州中院开庭

2023-11-22 09:47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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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已收到法院传票,前期代理的部分宜通世纪(维权)(30031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将于2023年10月27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律师团队同期还在接受其他宜通世纪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宜通世纪投资者的起诉系基于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管辖法院为广州中院。(宜通世纪维权入口)

  2023年6月26日,宜通世纪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宜通世纪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方炎林、李询(均另案处理)的组织下,倍泰健康采取在内部指使员工以虚假合同在ERP系统中虚构订单,在ERP系统中虚拟采购收货、生产、发货等全套资料的方式,在外部与客户策划签订虚假合同或未履行合同,利用控制的个人及企业账户资金转款,提供资金供交易对方支付货款等手段进行财务舞弊。通过上述财务舞弊行为,倍泰健康合计虚增与北京远程系相关公司、河南欧利特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览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赣州仁心医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赣州仁心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江西学尔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西健聆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敏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屏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百优特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小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业务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其中,倍泰健康在未全部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通过账面确认超出已交货部分的销售收入,虚增与北京远程系相关公司的业务收入65,351,534.49元,虚增成本45,857,126.41元,虚增利润19,494,408.08元。倍泰健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证监会处罚认定的虚假陈述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8年4月3日到2022年11月4日之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并且在2022年11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提起索赔,提醒投资者注意。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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