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集团原董事长刘文兵受审,被控受贿3800余万元

2020-06-03 17:15已围观

据 安徽纪检监察 微信公号消息,6月3日上午,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网络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文兵涉嫌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文兵利用担任安兴联合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安徽省旅游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合作开发、资金拆借、贷款担保、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35.858万元、港币6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刘文兵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形成的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0万元,数额巨大。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证据、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刘文兵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

安徽省旅游集团1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刘文兵简历

刘文兵,男,汉族,1954年8月出生,安徽无为人,研究生学历,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11-1991.09,历任芜湖光华玻璃厂工人、共青团芜湖市委副书记、芜湖火柴厂厂长;

1991.09-1997.09,历任芜湖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政府副市长;

1997.09-1998.04,待分配;

1998.04-2003.12,历任安徽安兴联合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3.12-2009.09,任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9.09-2011.06,任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1.06-2013.07,任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13.07-2014.11,任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4.11,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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