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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4 07:57已围观

新地产财经讯 2月3日晚,金科发布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金科表示,为保证房地产项目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

公告显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因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等涉及的资金需求提供股东借款,总额不超过9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股东借款总额度不能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借款对象提供股东借款额度不能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

金科独立董事姚宁认为,2018年以来,上市公司开展大规模的对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担保及股东借款,使得上市公司承担了较大的偿债风险,也已经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交易所亦进行了针对性的问询,证券监管风险也在加大,建议上市公司对此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降低此项风险。

该项授权已于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1 票反对,1 票弃权。

截至2019年11月末,金科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63亿元,其中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84.225亿元,合作方从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78.78亿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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