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抢人”再放大招!5类人可申请人才公寓

2019-05-13 17:22已围观

2018年广州常住人口增加40.6万人,连续两年增量突破40万。今年以来广州新的人口、人才政策还在继续推进,并且主要体现在户籍政策和住房政策两方面。

作为一线城市、近年在人口增长尤其是人才争夺中收获颇丰的广州,再出大招。

5月1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意见稿》),拟明确未来5年广州全市人才公寓的建设、分配等诸多政策细节。

这其中,《办法意见稿》拟规定,广州市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全市年度城市更新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配套比例不低于全市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城市更新项目(政府收储后公开出让类项目)建设总量的10%。

更为重要的是,政策明确了准入条件,5类人才可申请广州市本级人才公寓,但并未设置收入限制。

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

《办法意见稿》明确,人才公寓可以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设,也可以通过购买、租赁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以及接受捐赠房源等方式筹集。

此外,强调政府人才公寓以各区主导建设和筹集为主,但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施人才公寓建设,以及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筹集、运营和管理。

这一过程中,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在对供地的保障上。《办法意见稿》要求,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广州思路,人才公寓建设,原则上应以配套建设为主,集中新建为辅。

基于此,《办法意见稿》明确5方面建设渠道。这其中,首先是在价值创新园区、重大创新功能区、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强调产业、人员集聚的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含员工宿舍)占比可达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5%;价值创新园区、重大创新功能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园区内及周边交通便利地区,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含员工宿舍)占比可达园区总建筑面积的17.5%。

其次,针对普通商品住宅项目配建,广州拟要求年度招拍挂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具体配建比例结合年度需求、房源可供应情况确定;针对城市更新项目配建,也拟规定全市年度城市更新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配套比例不低于全市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城市更新项目(政府收储后公开出让类项目)建设总量10%。具体比例结合年度需求、房源可供应情况确定。

除此之外,《办法意见稿》还提出,利用政府储备用地集中建设和利用社会存量用地建设人才公寓。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后者,广州明确在穗高校、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经批准,可以利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自有存量土地,自筹资金在市人才公寓政策总体框架下建设人才公寓,以及鼓励村镇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行开发、运营,或者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人才公寓等。

而在筹集方面,《办法意见稿》强调,原则上应以盘活存量为主,鼓励社会参与,渠道包括盘活利用政府存量公房、从已配建的拆迁安置房划转、盘活利用市场房源等。

此外,强调区政府可以采取向提供市场房源的出租人发放投资补助、向承租房屋的用人单位发放租金补贴等方式,支持用人单位直接租赁市场房源用作人才公寓。

同时,明确人才公寓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人才公寓按需设置多种户型,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

那么,哪些人才可以申请人才公寓?如何申请和分配?

《办法意见稿》明确,5类人才可申请租赁广州市的市本级人才公寓,具体包括:经认定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以及广州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办法意见稿》中的附则,虽然明确上述5类人才为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的准入条件,但除此之外并未设置收入限制。不过,这5类人才也有对应标准,《办法意见稿》中提及,这5类人才的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制定,如市级高层次人才标准由市人才办制定。

不过,《办法意见稿》要求,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承租市本级人才公寓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市级高层次人才除外),且当前未享受人才公寓保障。

从租赁方式看,不同人才之间有差异。《办法意见稿》明确,市级高层次人才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以及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原则上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租赁,而值得注意的是,其余各类中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

此外,区政府建设筹集的人才公寓,向区认定人才供应,对象可结合产业政策导向,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自行建设筹集人才公寓的,原则上向本单位人才供应。

另一个备受关注的内容是租金水平。对此,《办法意见稿》提出,人才公寓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标准,由人才公寓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实施机构确定。

《办法意见稿》还规定,广州市本级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市本级人才公寓供应条件且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后可以续租。此外,广州还明确人才公寓分配将按照 就高不就低 的原则,以户为单位,每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套人才公寓。

数据显示,2018年末广州市常住人口1490.44万人,比2017年末增加约40.6万人,而2017年广州人口增量也有45万。至此,广州已连续两年实现40万量级的人口增长,居于全国前列。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广州新的人口、人才政策亦在继续推进,主要体现在户籍政策和住房政策两方面,前者,比如将学士、硕士、博士等学历类人才入户年龄再进一步放宽5岁,以及取消取消硕士、博士、高级职称和留学人员社保落户年限,并将本科毕业生社保放宽至连续缴纳6个月即可落户等。

后者,除上述人才公寓政策,早前广州住建部门还曾透露,年内将有望出台共有产权住房实质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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